:各科室(病区)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和医院研究生教育发展、学科建设及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依据《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4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5号)《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6号)组织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徐州医科大学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见附件一)
三、遴选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请参阅附件2:
1.《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4号)
2.《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5号)
3.《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6号)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申请人材料报送(2019年5月4日前),申请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并根据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附件三及附件五电子档发送至ycyyjyc3@163.com,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分别以材料袋形式送交教育处3。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申请人材料报送(2019年4月12日前),2019年4月12日前,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4),并根据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附件四及附件五电子档发送至ycyyjyc3@163.com,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分别以材料袋形式送交教育处3。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个人需按要求及时填写、上报相关材料(附件三、四)。
六、其他
1、各科室应高度重视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审核中涉及的学术道德规范问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本次和下一次申报资格。
2、各时间节点说明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2019年3月31日;近五年指2014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近三年指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研科研项目指结题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之后的项目。
有关材料可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企业号院内通知栏(教育处2019.4.9发)下载。咨询电话:83578915。
附件:
附件一徐州医科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目录.xls
附件三 徐州医科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要求.doc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教育处
2019年4月9日